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提供的文件资料

 

  1. 由竟购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;

  2. 招、拍、挂地块成交确定认书;

  3. 土地评估报告和备案;

  4. 1:500规划平面图及规划用地许可证;

  5. 签定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;

  6. 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(手锯复印件);

  7. 持政府相关部门文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。

申请单位和个人在提供文件资料齐全后五日内办结。

丹东市国土资源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