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 办事程序 承办单位 工作日 收费标准 备注
商业性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 拟取得探矿权的申请人到县(市)国土资源局、市局属一、二分局提出书面申请,标明拟勘查区块。 1、受理 县(市)区、局属一、二分局     1、探矿权竞得人获取竞买确认书后,需在40个工作日内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手续。

2、乙类矿种的申报材料、办事程序、工作时限均与甲类矿种相同,承办单位分别由分局负责。

2、县(市)国土资源局直属一、二分局提出拟挂牌区块范围、面积、矿种、以往地质工作情况交通运输条件等资料; 县(市)区、局属一、二分局    
3、市局接到申报后,在省厅指导下,组成专家组赴实地调查评估; 局地质环境资源处    
4、提出挂牌起始价经局务会通过报省厅; 省厅、市局
5、省厅组织会签批准同意后,省、市同时公告。 省厅、市局
6、组织挂牌出让 市局
7、竞标人领取竞买确认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