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管理处
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、动态监测、地籍权属调查、确权、变更及统计和登记发证工作;负责土地利用现状的确认;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,负责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备案;指导、承办国有存量土地使用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