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保护处
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方案;实施农地用途管制;审查土地征收、征用实施方案,承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、征用的审查、报批及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;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