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适时适量收购城市规划区内增量建设用地及需盘活的存量用地。
2、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,闭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地,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。
3、管理、运作好土地收购、储备资金。
4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,做好储备土地的场地整理,基础设施配套,地上物动、拆迁等出让前期开发工作。
5、代表市政府运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、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