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本系统的人事、工资、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、干部考核、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承办县(市)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(含同级非领导职务)的任免、考核、人事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,推广科技成果,承办对外合作交流事务。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