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东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裁量公开制度
为了严格依法管理,提高办事效率,增强自由裁量运行的透明度,促进勤政廉政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 公示的内容
《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》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和保障机制。
二、公示的方式
(一)设立公示板。将《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》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和保障机制,在市国土资源工作场所的醒目处,设立永久性公示板。
(二)通过媒体、网络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,向社会发布。
(三)开辟咨询电话,方便群众咨询。
咨询电话:0415-3150452、3458625、3146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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